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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全民國防暨役政宣導:
1.依「兵役法施行法」第48條及「役男出境處理辦法」第4條 規定,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境應經核准。自114 年1月1日起,民國95年次出生男子已達法定兵役年齡,具役男身分,如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,出國應經核准。
2.役男出境觀光可經由內政部役政司網站主題單元「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」,申請短期出境,經查核無兵役管制情形者,將立即核准出境,列印核准通知單後,自核准當日起1個月內可多次使用通關出境,並請役男於出國日3天前完成出境之申請。
※全民國防暨役政宣導:
1.依「兵役法施行法」第48條及「役男出境處理辦法」第4條 規定,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境應經核准。自114 年1月1日起,民國95年次出生男子已達法定兵役年齡,具役男身分,如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,出國應經核准。
2.役男出境觀光可經由內政部役政司網站主題單元「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」,申請短期出境,經查核無兵役管制情形者,將立即核准出境,列印核准通知單後,自核准當日起1個月內可多次使用通關出境,並請役男於出國日3天前完成出境之申請。